
农民只管自己吗?这一问背后,是对乡村公共事务、集体行动与现代农村治理的想象。许多人的刻板印象来自“小农经济”的日常:春耕秋收、自给自足。但随着乡村振兴推进,公共服务与共同规则日益重要,农民是否只顾自家,早已不是一个简单判断题。

核心观点:在现代乡村治理中,农民既要经营“自家小院”,也在参与“村里大事”。原因在于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高度互赖:水利、道路、环境、治安、产业链都离不开协作。现实中,之所以常见“各扫门前雪”,多源于交易成本高、信任薄弱、组织缺位与激励不足,而非农民天生不愿共治。提升社会资本、明确村规民约、打通信息渠道,是从“各家各户”迈向“共治共享”的关键。
案例一:北方某灌溉区推广“一条沟,十家人”的用水自治。村民推选水长,公开轮灌表和缴费标准,按亩负担维护费,出现纠纷由小组先调解、再上村议事会。实施后,用水效率提升20%,矛盾大幅减少。这表明,只要有清晰规则与可执行的组织载体,小农也能形成稳定的集体行动。
要让农民更积极参与,组织与激励缺一不可。农业合作社、用水协会、生态志愿队为协作提供平台;积分制、以工代赈、集体经济分红为公共参与提供回报;“红黑榜”、信息公开栏与手机群则降低沟通成本。当参与有制度、有回报、有尊严,公共事务自然有人干、干得好。
案例二:某地推进农村环境治理与垃圾分类,采用“积分换日用品”与“户清洁度评星”。不到半年,村道保洁常态化,黑臭水沟被治理为生态沟渠。疫情防控期间,同一套议事与志愿体系快速转入网格化服务,口罩、药品、代购等由组长对接,赢得普遍认可。这说明一套成熟的乡村治理机制,能在不同公共事务间复用。
政策层面,乡村振兴强调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,村民议事会、村规民约、农村自治与村级公共服务的制度化,为“从自管到共治”提供了路径。结合土地托管、联农带农、共同富裕的分配机制,农民在产业链与社区治理中的双重角色更加清晰:既是经营者,也是公共事务的行动者与受益者。
结论性判断(非结束语):“农民只管自己”更多是历史观感,而非当下常态。只要组织平台到位、规则透明、收益可见,农民完全能够成为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的主角。
